长春:拟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2025-08-29 10:01:03

  日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意见。其中提到,降低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拟购房所在地无住房的职工家庭,购买位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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