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董事长李春安被立案调查,或将影响公司定增
到,近期已采取了一系列提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的举措;未来,北交所将从“加强科技监管”“加大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方面持续着手,紧盯“关键少数”监管。客观上来看,无疑对北交所上市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立案调查除了将连城数控推上风口浪尖以外,也将导致连城数控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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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资金额的用途,连城数控表示,上述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扩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6亿元用于单晶炉扩产,3.94亿元投入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设备项目,1.38亿元投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衬底加工装备生产项目,1.68亿元用于电子级银粉扩产项目等。
但定增在即,公司董事长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连城数控已经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第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针对定增受影响的问题,连城数控也在北交所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探讨相关方案以消除前述事项对公司股票发行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该事项后续的处理进展情况确定股票发行事项的相关安排。同时,李春安也明确表示,如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相关资金需求,其个人将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