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深化DIP改革为群众“减负”
近年来,县医保局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形成了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格局,充分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推进医保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
重组资源,形成改革整体合力。成立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建立了由医保、医疗、信息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的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强化病案审核、特例单议、基金监管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示范讲解等方式,举办了7场DIP业务培训,受众近2万人次,切实提高医保经办人员、医务人员的认识和业务经办能力。截至目前,金湖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实行DIP支付。
协同推进,促进医药协同发展。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定点医疗机构落地,规范病案首页填写,医保结算清单的完整度、合格率、准确性得到提高。推进“分级诊疗”,强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基层卫生院收治病人的积极性,在缓解患者“看病贵”难题的基础上,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资源。对定点医疗机构,强化年终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完善“结余合理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增强定点医疗机构自觉控制成本意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实施DIP以来,金湖县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明显降低。
强化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强化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对医保结算清单和病案首页填写、病程记录等,实施事前审核,确保病历合理入组,避免串换编码、高套入组等情况发生。以智能监管为抓手,通过系统审核、人工复核、实地核查等监管模式,对DIP付费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严格执行医保报销政策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就医费用同步下降,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