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尔铝业有限公司再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41万元
9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0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华尔铝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处罚款41万元整。
苏州华尔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法定代表人薄永珍,住所:震泽镇八都南北联村。该公司因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2022年7月29日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1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环行罚字﹝2022﹞第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