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隋连友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5-08-21 18:27:02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隋连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隋连友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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