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处罚

2022-08-07 11:07:14

  7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09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刘丽,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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