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嘉仪喷丝纺织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2.5
7月11日,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作出 苏苏江七应急罚﹝2022﹞23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嘉仪喷丝纺织厂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嘉仪喷丝纺织厂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顾菊林,住所七都镇勤幸村。
7月11日,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作出 苏苏江七应急罚﹝2022﹞23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嘉仪喷丝纺织厂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吴江市嘉仪喷丝纺织厂成立于2002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顾菊林,住所七都镇勤幸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