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出现问题 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同日致歉
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于2021年9月8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02%,因此补充披露此前减持计划。
科技表示,公司控股股东RED及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对本次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
科技控股股东RED持有上市公司2.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9.97%,其一致行动人帮帮忙未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科技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是补充披露此前已完成的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变化。而RED及其一致行动人帮帮忙也就此事向上市公司及投资者致歉。
科技,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披露了相应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及减持结果,只是未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公司自查时发现了股东减持已超过5%的问题,公司已主动报告给交易所,并补充披露了权益变动情况。
福华科技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权益变动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9.67%减少至14.67%,累计变动比例达5%。
对于上述事项,王智斌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第84条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违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对于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进行了不完全列举,公司重要股东违背公开承诺的,亦应适用该条款。
王智斌认为,减持计划应视为公司重要股东作出的公开承诺。如果该股东未能按照减持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应视为该股东违背公开承诺,此时,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操作层面,由于欠缺进一步具体规定,投资者个人很难完成其损失与违背承诺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投资者期待最高院尽快出台配套的司法解释,使证券法84条能够真正成为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