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各罚款175万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反垄断内控合规制度,特别是在与其他公司采取一致行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过程中,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要严格依法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集中,坚决杜绝“抢跑”行为。同时,在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期间,要积极配合调查、健全和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