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9 17:23:47
尖峰集团3月19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药品上市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本次药品上市申请未获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