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5-08-25 18:49:3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关地方试点开展的碳市场。现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运行,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经验。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下一篇:深圳将再迎两只“村企”VC基金 存续期10年
上一篇:海昌新材:上半年净利润3074.24万元,同比增长0.14%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