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即日起至10月22日
10月14日,漳州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10月15日至22日期间,漳州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禁止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禁火令”规定的,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对于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月14日,漳州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10月15日至22日期间,漳州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禁止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禁火令”规定的,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对于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