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巧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

2022-11-05 09:10:26

  9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4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巧燕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万元。

  

  苏州巧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王燕,住所: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富丽路7号。

下一篇: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37次会召开
上一篇:英国股市收高 矿业、工业金属和矿业和人寿保险等上涨的板块带领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