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坚持“四个强化” 推进民宗依法行政工作
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崇川区坚持“四个强化”,不断推进新时期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走深走实,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强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观念问题,转变“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陈旧观念,努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法治意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制定《崇川区委统战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律法规学习方案》,充分提高班子及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的系统性、全面性。二是程序意识。行政区划调整后,第一时间出台《崇川区民族宗教工作指导手册》,为全区民宗条线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编印《崇川区民宗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崇川区民宗局行政执法指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与水平。三是服务意识。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方案,开展“村村到、户户访”、在职党员“双报到、通通在”等活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丰富完善交通指示、宗教活动场所旅游导览、少数民族就业技能培训、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民族地区家庭结对、爱心捐赠等6项便民利民服务。
强化建设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为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主要强化三个建设。一是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包括《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在内的《崇川区民宗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通过顶层设计,不断提升民宗依法行政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业务建设。举办全区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解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解读等课程。三是作风建设。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包含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执法两大项内容,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主动意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强化监督是提高执政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廉政勤政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是内部监督。全面深入推进民宗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民宗执法过程的监督;大力开展执法督察,加强对民宗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把重大案件审理关,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监督。二是外部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让管理对象深入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自我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汇编,结合民宗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培养崇高的道德情操。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做到有主见不主观,敢决断不武断。
强化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在实践中将依法行政作为“生命线”贯穿民宗工作的始终,为顺利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三个有力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依托现代化治理指挥中心,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运用“大数据+智能模块”,实现宗教活动场所24小时动态服务监管。二是人才保障。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等活动成果,着力培养了一支熟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热爱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200余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三是考核保障。加强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实施岗位考核制度,从依法行政、执法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妥善处理急难险重问题的执法人员给予“月度之星”表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风貌,坚持“评”与“纠”并举、“纠”与“建”并重的方针,规范了执法流程,凝聚了执法队伍,提高了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