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2022-10-09 04:04:27

  9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54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罚款3.418万元。

  

  苏州浩川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雷杰,住所:昆山开发区澄湖路58号厂区内8幢厂房一楼和一楼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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