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宏川智慧6月3日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宏川智慧6月3日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