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2025-09-13 21:18:51

  9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 》意见的公告,拟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差别化落户条件。将惠城中心区居住满3年且就业参保满3年、其他市辖区居住满2年且就业参保满2年的限制条件统一调整为:持有惠州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惠州市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落户新政拟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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