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风貌样板区入选省试点建设名单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2023年度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浙江省总计199个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将全面推进建设,其中乐清3个风貌样板区进入该批次建设名单。
据悉,此次乐清入选的乐清“都市之芯”城市新区风貌区、乐清“电力科技”特色产业风貌区和乐清雁荡-芙蓉“雁山诗画”县域风貌区,分别为城市风貌样板区中的城市新区类、特色产业区类,以及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城市、县城的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推进城市风貌样板区试点和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
当前,乐清正在加速构建融温、拥江、面海发展大格局,联动推进未来城市、美丽城镇、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塑造“大气开放、精致靓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独特气质。为统筹推动乐清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工作高质量高效推进,乐清成立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为争创“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城乡风貌样板城市,乐清制定出台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和样板区创建方案,并聘请浙江工业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联合担任方案的编制单位,通过对乐清市自然风貌、建设风貌、社会风貌的分析评估,结合本地居民的重点诉求,总结提炼出乐清风貌特色禀赋,初步确定了打造9个城市风貌样板区和7个县域风貌样板区的目标,在彰显各区域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凸显整体风貌、培育重点项目、落实引导措施。通过“9+7”的样板区打造目标,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形成具有乐清山海特色、海湾特色的城乡风貌,进一步彰显出乐清市山海交融、产城融合的风貌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