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2-11-14 23:07:06

  9月27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11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4万元。

  

  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福岛伸一,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华山路158-106 108。

下一篇:中贝通信打算干啥?新增经营范围,招聘光伏系统工程师,拟任董事
上一篇:苏州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