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资委:莆田市水务集团强化合规管理打造法治国企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促规范。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职责权限与机构设置,以及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权责和具体方式写入企业章程;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任职,落实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制度,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管理国企的权威性和正当性;同时积极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组织完成对所辖自来水生产经营、原水供应和污水处理等方面35家一级企业重组整合,原来一级企业瘦身为8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个、合资公司2个,理顺企业管理职能并化零为整,提高法人治理系统性和效率性。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促规范。坚持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企业项目投资、资产重组、选人用人、改革方案、物资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充分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技术论证、法律咨询或征求意见等,后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议定,推进水务管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效决策,防止个人独断引发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是强化运行监督促规范。综合发挥市委巡察、纪检监察、内审、职代会、12345平台等对水务运行的监督合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回头看”、小规模工程管理专项检查、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市城乡供水公司股东占比专项审计、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办理处置反馈用户诉求件1800多件,推动项目、生产、营销等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确保水务运行在阳光下操作,防止暗箱操作引发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