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讲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6日,麦积区邀请市政府金融办四级主任科员寇艳娥为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驻区金融机构以及各镇、街道负责人深度解读《条例》精神,以便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提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意识,更好地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宣讲会上,寇艳娥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意义、主要内容、条例问答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具体举措和重点任务,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宣讲《条例》,提高大家辨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切实加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呼吁广大群众主动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寇艳娥说。
宣讲会后,参会人员表示,要结合这次宣讲,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测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引导、依法精准打击,为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更好地保护公众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区政府金融办金融稳定股股长王智玺说:“通过《条例》的宣传培训,为我们今后开展防非处非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学习落实《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做好处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