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宏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被处罚

2022-09-19 13:17:23

  8月16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20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创宏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罚款2万元。

  

  创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锐军,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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