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碗扣肉引发的“公案”
一起买家大量购买自制食品后
进行10倍索赔的案件引发关注。
重庆的王女士在卖出
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
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
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
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
最近二审结果出炉,
买家邵某以“单位团购”为由
在王女士经营的网店购买了
150份扣碗类产品,
本以为来了单大生意的王女士,
两个月后却收到了起诉通知。
2021年11月,
重庆合川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
王女士上诉后,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中,
重庆一中院认为,
在上诉中,
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
据王女士称,
邵某是自家老客户:
“邵某2019年就盯着我了,
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
那个扣碗,
他一开始买3份,
还说好吃,
后来一次买150份,
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对此,
邵某并不否认,
“但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
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
”
而邵某的律师表示:
有律师认为,
根据
第六十八条规定,
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
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
职业打假人是否为“消费者”一直存在争议。
有些法院认定职业打假人属于消费者,
支持其索赔请求;
有些法院则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属于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
现在,
很多消费者喜欢在网络上购买
手工食品、地方特产,
想要“图个新鲜”。
不过,
买到“三无产品”吃坏肚子、
甚至住进医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遇到这种情况,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在购买商品时要查看卖家有,询问卖家产品有无发现收到“三无产品”时应以免发生质量问题时难以维权。
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后,当消费者与商家以诉讼解决纠纷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
程鹏 盖源源
卢祥勇
封面转自央视网综合自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