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经开开出“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第一张综合行政处罚单
近日,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办结一起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以来,首次以平湖经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案件,标志着“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这一案件的办结,首次启用新的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首次使用一体化智能办案中心,首次由区领导对案件进行最终审核,从立案到办结时间缩短到了数个工作日,大大提升了解决问题的效率。
自平湖市将118项执法事项赋权乡镇后,平湖经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标对表,以高度的思想觉悟、强烈的大局意识、坚定的担当意志,抓紧抓实改革落地见效。
据了解,平湖经开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先行试点街道之一,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123”三步走加快推进“监管+服务”有效融合,确保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着”难题。
下一步,平湖经开将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加快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行政执法新机制,努力打造具有“经开辨识度”的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