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发布通告!事关国庆假期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浙江省已发生多起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假期,人员流动频繁,外防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让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和谐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出省。如须出行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服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程需严格按照要求报备。不得前往高中低风险地区、7日内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或临时静态管理地区。
市外返莲人员、近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莲入境人员,须主动提前3天通过“返乡码”报备,或向目的地村、单位、入住宾馆或12345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跨省流动人员来莲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进行“落地检”。检测结果未出前,不聚集,不前往公共场所,出行时规范佩戴口罩,倡导“3天3检”。在莲人员坚持“3天1检”常态化核酸检测,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交通场站、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和“一扫三查”措施。即扫“浙丽通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进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月31日前,严控50人以上的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如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从严逐级审核报备;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举办。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请广大市民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和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未经权威机构发布的疫情信息。对不主动报备、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