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迪生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被罚

2022-10-18 06:28:41

  9月2日,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张应急罚﹝2022﹞57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迪生电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罚款3万元。

  

  昆山迪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谢采芬,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白米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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