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被罚7万元

2022-08-16 12:21:18

  7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应急罚〔2022〕执法004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徐州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项,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徐州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郑福林,住所:徐州市民主北路219号。

下一篇:争先创优!科技局荣获桐乡半年度流动红旗奖
上一篇:湖南吉祥人寿保险公司 车险哪家公司的好?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