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 19:29:39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工作安排,经定点医药机构自愿报名、各省级医保局推选、国家医保局筛选,确定试点地区92个、试点定点医药机构35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