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近日,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南通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南通市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节约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明确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到2025年年末,南通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与“十三五”末相比分别下降6%、7%、7%、7%。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基本建立,用能效率大幅提升,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节能降碳水平走在江苏省前列。
《实施方案》明确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建筑绿色低碳运维管理、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市场化机制、倡导绿色低碳行为方式、加强绿色低碳示范宣传、提升绿色低碳治理水平等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加强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相关政策支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逐年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