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处

2022-10-05 05:09:37

  8月23日,阳澄湖镇人民政府成立于苏苏相澄应急罚﹝2022﹞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春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2万元。

  

  苏州春东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裔昭欧,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沈周村沈周路22号1号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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