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12-31 20:52:07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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