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美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

2022-10-10 16:50:10

  8月31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美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项,罚款1.2万元。

  

  苏州美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YANONG DANIEL WANG,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9楼50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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