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用地划拨

2022-10-08 13:04:32

  根据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项目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河乾村

  宁德市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中闽水务有限公司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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