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枫经印刷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被处罚

2022-08-07 13:00:19

  7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07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新区枫经印刷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罚款2万元。

  

  苏州新区枫经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徐进康,住所: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8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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