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827.14万元政府补助
赫美集团6月26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聚能北姚新燃料有限公司于6月26日收到孝义市财政局拨付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827.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5%,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赫美集团6月26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聚能北姚新燃料有限公司于6月26日收到孝义市财政局拨付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827.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5%,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