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部分附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事项的规定,规范盱眙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做好设施农业用地要素保障服务,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严格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附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用途监管,确保设施农业用地为非永久建筑,不再使用时按照要求及时恢复原用地形态,优先复垦复耕为耕地。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向镇街做好汇报沟通,加强与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对接,提前介入,为设施农业项目备案的前期踏勘、红线套合、规划选址、合规审查等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协助、督促镇街将备案成果在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局汇交。
三是加强备案后续监管。严格执行“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执法动态巡查和实时监管”要求,发现未按备案方案建设、超用地范围建设、改变备案用途、备案到期、非农化、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督促备案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项目履行复垦义务;继续使用的项目按照最新要求备案、上图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