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金融发展出现四大新趋势和新特点 地区差距减小、发展深度未
平台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年鉴和商业平台数据,以及其他网络收集数据等,形成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最终汇总为智能金融发展总指数,并在区域层面构建指数。
相比2020年,2021年中国智能金融在发展速度、地区差异等方面产生的变化,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智能金融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从全国平均指数来看,2021年相比2020年智能金融发展增速达到13.2%。从具体省份来看,2020年智能金融发展指数最高省份是最低省份的3.65倍;2021年这一比值缩小为3.49倍,表明智能金融发展指数地区极差缩小,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第二,智能金融发展指数存在地区异质性。智能金融发展指数的不同维度说明智能金融发展存在地区差异。智能金融的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差距最小、服务与评价和发展深度次之,发展绩效差异最大。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差距最小,说明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缩小各地区之间的智能金融发展差距,也说明生态环境等基础建设和条件是智能金融发展的核心条件所在。
课题报告建议,对于低生态环境指数的地区,可以加大人力及技术资源的投入,进而促进智能金融生态环境的稳步发展。
第三,东部沿海省份智能金融发展保持领先,但地区差距有所减小。相对于2020年,2021年不同省份之间的智能金融差异有所缩小,虽然东部沿海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仍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但排名较为落后的省份逐渐发展与中等省份趋于同一水平。
不过,对上述变化起主要作用的是生态环境和服务与评价这两个指标,两者相较于2020年均有较为明显的增长,相反,发展深度和发展绩效指数可能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和金融业融合发展瓶颈而并未出现明显的增长。因此,报告建议,金融科技、数字化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应继续加强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实践,加快金融科技化和智能化发展,服务我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报告还建议,为保证我国各省份之间智能金融的均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普及率等以扩大智能金融发展规模,同时应继续普遍推进智能金融业务,并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以推进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智能金融是赢得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政府需制定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为此,报告着重探讨了2021年以来智能金融发展面临的监管环境、监管技术、监管趋势变化及特点。
在梳理智能金融监管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在报告中总结了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是从监管目标看,各国智能金融监管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五个目标方向:确保智能金融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公平性、可解释性和可理解性、足够透明、建立问责制。
二是从监管主体看,智能金融本质仍属金融服务,理应由金融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智能金融的监督管理,同时,需要市场竞争、互联网、科技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参与,实现全领域全链条的协同治理。
三是从监管方略看,加快发展智能金融是赢得全球金融科技和金融产业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战略抓手。
“2021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始终强调发展与规范并重,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产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凸显了对人工智能、数据、算法、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为我国智能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尹优平表示。
尹优平指出,我国相关监管政策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鼓励加快智能金融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消费者需求;二是加强智能金融监管治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三是夯实智能金融的伦理基础,明确智能金融发展创新的方向和边界。
此外,报告还专题讨论了智能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以及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