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威纳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
9月16日,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作出 苏苏吴光应急罚﹝2022﹞39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威纳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项,罚款2.5万元。
苏州威纳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6日,法定代表人程长兴,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金福路27号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