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康廷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

2022-10-09 02:49:29

  9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56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昆山康廷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2万元。

  

  昆山康廷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钟琳,住所:昆山市张浦镇欣宏路8号6号房。

下一篇:慰问暖人心关爱送真情
上一篇:连云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督导检查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