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民政局“四个发力” 确保临时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肃南县民政局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群,优化审批程序,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得到救助。
一是在政策宣传力度上发力。充分利用
二是在工作规范管理上发力。严格依照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实施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好临时救助政策。严格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初审,县民政局确认规范开展救助工作。县民政局作为临时救助审核确认主体单位,认真审核各乡上报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做好登记统计并及时发放救助金,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救助。
三是在“救急难”工作上发力。全面建立“救急难”发现机制,及时主动了解、掌握、核实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积极发挥三级联动与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协助困难群体申请救助并受理,做到精准认定、快速救助,确保了急难对象“早发现、早受理、早救助”。
四是在加大救助力度上发力。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救助对象简化申请审核确认程序,缩短申请审核确认时限,乡直接受理审核并发放救助金。截至目前,肃南县已救助困难对象2248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48.2万元,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7.8万元,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