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灵敏可信的价格信号在引导要素高效配置、促进供需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强化价格信号的导向作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必然要求。价格信号灵敏可信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是适应我国需求结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相对不足,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影响生产成本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未完全理顺、部分领域定价和服务标准规范性不足,是制约供需升级的重要原因。在结构升级背景下,完善价格治理机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经营主体提升供给质量、丰富消费业态,有利于更好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稳定物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实现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要求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为此,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引导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合理运行,保障安全稳定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并取得丰硕成果,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总水平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调控监管能力也明显增强,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也为进一步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创新重点领域价格引导机制。农业、能源、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公共数据等领域关系国计民生,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价格治理存在一定差异,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需要价格调控机制发挥积极作用。合理确定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强化宏观调控导向作用,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将有力提升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是稳定预期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利于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保障。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等措施,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包括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在内的多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能够增强价格监管合力。
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有效的价格治理需要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成本调查监审和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和保障。健全覆盖国内外、产供销、期现货的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可以提升价格信号的公开透明度。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有利于夯实价格治理的基础。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政府定价等规章制度,动态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等措施,有助于增强价格治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