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与董事会激烈对决:试图罢免董事长未成功
6月14日,庚星股份公告称,其收到持有24.10%公司股份的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邮件形式提交的“关于要求增加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浙江海歆表示,本届庚星股份的董事会、监事会“违背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然而,庚星股份在6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上,未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庚星股份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三项议案在这次股东大会上遭到了大比例反对。
今年3月初,庚星股份公告,其前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竞买人浙江海歆以每股单价7.09元、总价约3.9亿元,竞买成交5550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钟仁海先生。”庚星股份表示。
然而,浙江海歆虽然被认定为庚星股份的控股股东,但其所提出的议案却并未在目前的庚星股份董事会上获得通过。
庚星股份称,其6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上述浙江海歆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以1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庚星股份表示,梁衍锋、倪建达、汤永庐、徐红星、杜继国、封松林、张立萃和张秀秀认为:浙江海歆提出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董事、本届监事会未能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违背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缺乏有关证明资料,缺乏事实依据。
上述董事认为,本次浙江海歆拟无故罢免公司董事、监事,且提名前期均未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及决策的连续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可能损害全体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