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宿迁瞄准省厅2022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目标,抓牢“四项工作”,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牢党建工作,推进司法所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所所联建”“所站联建”“所委联建”“所队联建”等形式,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强化支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全面履行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当好矛盾纠纷“消防员”、重点人员“帮扶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经济发展“参谋员”和法律援助“服务员”。宿迁市95个司法所中,59个司法所成立了党支部,36个司法所成立联合党支部,宿迁市95个司法所率先实现党建指导员全覆盖。
二是抓牢法治主线,推进司法所业务建设。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家门口”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一村一公开调解”活动,推广案例式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开展“调解在您身边”专项行动,在村居统一公示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系卡,广泛宣传非诉讼方式的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大力推行“指尖办事”,深入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平台项目,推广“苏解纷”小程序,“苏解纷”注册用户累计达20.3万人。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以高标准、强职能、优服务整体推进宿迁市司法所分类建设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宿迁市共建成大型司法所16个,围绕打造“一所一品牌”目标,命名首批10家“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示范点。宿迁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7366件,通过“苏解纷”非诉讼服务平台受理矛盾纠纷1588件。
三是抓牢人才培养,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宿迁市95个司法所2020年全部落实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地方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在乡镇撤并改革过程中,宿迁市依法同步开展基层司法所撤并工作,坚持“四不变一加强”,做到机构、牌子、人事、职能和保障“五统一”,确保司法所在乡镇撤并活动中职能不被削弱。按照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合理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专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法治指导员、党建指导员。推进司法所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选配具有法学、心理学等核心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培养承担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一体化职能的专业人才。目前,宿迁市司法所政法专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181人,占政法专编总人数的70%以上,其中22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四是抓牢强基导向,推进司法所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以地方财政资金保障为主,省级资金补助为辅的经费保障体制。今年,省级财政下达宿迁转移支付资金839万元、法律援助资金362万、社区矫正资金322万,县财政保障业务经费共计3341.06万,地方财政保障经费是省级补助资金的2.2倍。各县均已制定适合本地司法所建设实际情况的三年采购滚动编制计划、年度采购计划,司法所装备按照大中小型司法所配备要求全部配备到位,宿迁市装备计划投入资金453.26万元,占全年政法转移支付的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