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采暖季停、复热手续办理的通知
为保障2022-2023年供暖季如期供热,方便热用户了解采暖季相关停、复热手续办理相关事宜,特做出如下通知:
一、暖气报停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①采暖季无人居住才可办理报停手续
②未售的空置房屋,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报停手续。
②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房屋
③未实施分户供热的用户
④采暖季内有人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
四、复热手续:报停期间恢复用热的用户,须重新申请办理供用热手续,缴纳全额采暖费。重新安装或开启用热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