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全面推行“林长制” 筑牢生态“林常绿”
自林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合水县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监督”的原则,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为了确保管护区林草资源安全,固城镇王昌寺村林区的护林员杨宝明每天早上八点便要准时出门,开始巡山。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他一遍又一遍地排查,对于个别上山放牧的群众,他不厌其烦地向他们普及森林保护知识。他告诉
如何管好、守好、护好林区,太白镇在推进林长制工作中给出了答案: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总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林长由包村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国有林区林长由各林长书记和厂长担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形成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森林保护网。
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合水县以建立林长制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树有人栽,山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截至目前,合水县共设置县级总林长2个、林长9个,乡级总林长24个、林长72个,村级林长80个、副林长204个,共制作设置市、县、乡、村级林长公示牌17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