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金源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2022-10-12 11:33:09

  9月6日,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应急罚﹝2022﹞6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金源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项,罚款15000元。

  

  张家港市金源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蒋建祥,住所:南丰镇新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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