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四季度

2022-09-28 04:35:39

  

  公告还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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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提出,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今年3月对外发布的指出,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

  公告还指出,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按照、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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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强调,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执行。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税收征管事项按现行征管规定执行。

  李旭红对

  李旭红进一步强调,此次出台的政策从企业研发创新的流程着手,分别在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和企业研发费用支出两个方面,制定覆盖科技创新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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