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易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罚

2022-09-23 19:36:14

  8月22日,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苏昆消行罚决字﹝2022﹞第039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易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易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李瑞寒,住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绿地大道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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